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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內政部戶政司網站新增網路申請戶籍登記項目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1-12-12 10:01

    內政部公布自111年12月5日起,當事人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申請下列戶籍登記:

    1. 在國內現有戶籍者之終止委託監護登記:以委託人為申請人,如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合意終止委託監護者,得以受委託人為申請人。
    2. 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,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終止結婚成立或裁判終止結婚確定之終止結婚登記: 以當事人一方為申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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