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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7年7月16日起開放線上申辦離婚、死亡及出生地登記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7-11-08 14:07

    自107年7月16日起,開放線上申辦經國內法院判決(調解、和解)離婚之「離婚登記」、在國內死亡或經國內法院為死亡宣告之「死亡登記」或「死亡宣告登記」及尚未申報出生地之「出生地登記」等戶籍登記項目。 符合申辦資格的民眾,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進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,點選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,選擇欲辦理登記類型,輸入所需相關資訊後即送出申請,無須再掃描或上傳證明文件。戶政事務所受理後,於接獲機關通報資料即進行查證,審核無誤後就直接辦理登記,並於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民眾,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口名簿換發及國民身分證換證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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